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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压实生产安全责任 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2021年03月18日

 安全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态度 。我们经常讲“安全第一”,这是我们的态度,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只有凭借我们的业务技术和强烈的责任心,还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把安全与日常工作和生活紧密联合,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要实实在在的在思想里刻上安全第一,树立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让安全和我们相伴,成为幸福的安全帽,保护伞。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印发,明确了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确立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于提升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过努力,一项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安全底线不断筑牢,责任体系越来越严密。此次印发的《规定》和《意见》,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政治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以制度建设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事故类案件的责任追究涉及部门单位多、责任人员多、处分档次多,追责问责审查调查既要严格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也要依规依纪依法、准确判定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久前,沈海高速温岭段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安徽许疃煤矿事故调查报告陆续通报,多名公职人员被问责。3月初,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其对西昌市“3·30”火灾有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从调查情况看,类似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不仅暴露出企业生产中潜在的问题,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人命关天,惨痛教训警示我们,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无小事。不断增强生产安全责任意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把各项制度落细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才能守护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把各项制度落细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才能守护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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