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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餐饮场所存消防隐患

2016年07月08日

    近日,龙华新区上塘派出所对辖区“三小”场所餐饮业开展燃气整治行动,重点对场所煤气使用和存取的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消防部门三天共检查15家场所, 其中4家场所被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据消防民警介绍,被查封的4家餐饮场所分别是深圳市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罗氏农家菜馆木桶饭、老四川石锅鱼烤鱼店和胖子活鱼馆,均属于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三小”场所,均存在气瓶组与燃气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且均位于人员密集的城中村内,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火势会迅速蔓延波及周边,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已对上述4家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消防部门温馨提醒各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瓶设置在室外时,应该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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