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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工作

2022年08月15日

 近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财政、公安、社会专家组成第二督查组深入海东市及所辖6个区(县)对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两级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档案台账,并赴海东市四县两区实地抽查了19栋经营性自建房和7栋村(居)民自建居住房屋,针对存在的自建房隐患督导组专家现场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在实地查看后,督导组与市县两级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就加强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交换意见:一是排查进度要加快,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压茬推进,尽快摸清地区城乡自建房总量,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任务,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加强自建房信息归集录入,确保“百日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安全判定要精准,加强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规范管理,组织专业机构、人员精准开展排查鉴定,强化排查鉴定情况检查抽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行为及鉴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鉴定和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三是整治措施要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督促自建房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人员密集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控,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同时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要给予积极帮助,不搞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督导抽查要扎实,强化排查整治全面性、排查结果可靠性、处置措施有效性等方面督导检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专项督导抽查和技术指导把关,加大区(县)、街(镇)排查数量抽查复核,对工作不力地区部门及时通报,压实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责任。五是部门联动要到位,发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定期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事前审批和事中监管,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六是长效机制要建立,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注重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自建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自建房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海东市政府对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照单全收,就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督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拉单列条、清单管理,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逐项跟踪抓好整改,确保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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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 隐患 消防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