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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

 新春佳节将至,商贸行业运营特点凸显,请各单位针对商贸行业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及拥挤踩踏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会员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生产经营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 

                                 2020115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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