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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火灾事故分析报告
2018/4/27 15: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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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全国的商业领域的整体规模在不断扩大,各类商业相关建筑呈现出多层化、复杂化、集群化的特点。这些建筑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含有的可燃物品品种多、数量大,而且这些商业经营场所人员十分密集,极易发生大面积立体火灾;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处置十分困难,很容易蔓延发展为群死群伤重大火灾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本报告以公安部消防局编著出版的《中国消防年鉴》(2011年至2014年共4册)中的统计数据和浙江省杭州消防科学研究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基础,以包括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室外集贸市场、其他商铺、宾馆招待所、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物资仓储场所等九类场所的火灾为范畴,分析研究近5年商业火灾的特点和规律,并对整体商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
一、火灾概况
2010-201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18.9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6亿元。其中,商业领域平均每年发生火灾2.1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1.1%和36.2%。如下图。
通过比例图我们可以得知,无论是从火灾事故起数还是从直接经济损失看,商业火灾事故所占的比例都是不容忽视的。从这五年的数据看,商业火灾事故起数在全部火灾事故中占到11.1%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占比甚至超过了35%,究其原因,与商贸经营场所人员、物资密集不无关系。鉴于该类火灾发生概率之高、损失之巨大,有必要对其进一步研究。
二、商业火灾发生频率、后果分析
本报告所指的商业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室外集贸市场、其他商铺、宾馆招待所、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物资仓储场所。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餐饮场所,是指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餐饮场所,例如餐厅、餐馆、饭店、酒店、冷饮厅、茶楼、酒吧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2/T413-2007)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其他商铺,是指除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室外集贸市场、宾馆招待所、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物资仓储场所之外的其他商业场所,例如摩托车修理店、杂货店等。
1、商业火灾发生频率
2010-2014年商业火灾起数直方图见图2-1。
图2-1显示,在九类场所中,物资仓储场所、餐饮场所、以及其他商铺发生火灾事故起数明显多于其他场所,其中以物资仓储场所最多,因此应更加关注这三类场所的火灾隐患检查。2010-2012年,九类场所火灾事故起数均呈逐渐减小趋势,却在2013年均猛增,但在2014年火灾事故起数有所下降。
2、直接财产损失
2010-2014年商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直方图见图2-2。
从图2-2可以直观看出,物资仓储场所火灾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大,远远高于其他场所,其损失约占商业火灾总损失的一半。其次是商场类火灾。这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应着重关注。
虽然图2-1表明2010年以来各类场所火灾事故起数逐年下降,但图2-2显示九类场所的直接经济损失却普遍呈增长趋势,火灾类事故的安全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3、死亡人数
2010-2014年商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直方图见图2-4。
由图2-3可见,各类场所火灾事故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其中其它商铺类火灾在商业类火灾事故所占比重最大,约占三分之一。其它商铺多为临街商店、杂货店等,人员较为密集、火灾发生频率高。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招待所、餐饮场所和商场人员最为密集,火灾逃生困难,很多场所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故死亡人数较多。物资仓储类场所虽人员稀少,但由于其发生火灾频率最高,亡人数较多。超市、室内市场、室外集贸市场虽人员密集,也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商业火灾起火原因分析
通过上节的数据分析得知,商场、其他商铺、餐饮场所和物资仓储场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后果严重,本节分别对其进行起火原因分析。
1、商场
2010-2014年商场火灾起火原因起数统计直方图见图3-1。
在导致商场火灾的诸多原因中,最主要是电气原因,平均每年有423起商场火灾是由电气原因引起的,占总起数的半数以上。生产作业、用火不慎、其他原因所导致的火灾也为数不少,分别占到总起数的6.3%、8.9%和15.6%。与此同时,由人的行为因素(操作失误、处置不当、违规行为等)引发的火灾比例高达23.6%,应该引起特别关注。充分说明,只要人人负起责任,按章行事,商业火灾事故发生率就有可能获得很大程度下降。
2、餐饮场所
2010-2014年餐饮场所火灾起火原因起数统计直方图见图3-2。
在导致餐饮场所火灾的诸多原因中,最主要是用火不慎,平均每年有1986.3起餐饮场所火灾事故是由于用火不慎引起,占总火灾起数的49.2%。电气和其他原因也是导致餐饮场所火灾的重要原因,分别占总起数的28.3%和12.2%。值得注意的是,用火不慎导致的餐饮场所火灾呈逐年下降趋势。虽然餐饮场所的火灾总起数变化不大,但是其中由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数量逐年减少,尤其2013年同比减少了56.8%,2014年火灾事故数量也进一步减少,说明餐饮场所的用火不慎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3、物资仓储场所
2010-2014年物资仓储场所火灾起火原因起数统计直方图见图3-3。
在导致物资仓储场所火灾的诸多原因中,电气仍是最主要原因,平均每年有1892起物资仓储场所火灾是由电气原因引起的,占总火灾起数的25.4%。生产作业原因、用火不慎及其他,也是导致物资仓储场所火灾的重要致因,他们分别占总起数的11.6%、12.5%和17.9%。此外,放火、吸烟、玩火、自燃等原因也不容忽视。可见,致因多也是仓储场所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但由人的行为因素(操作失误、处置不当、违规行为等)所引发的火灾事故,比例则高达36.6%,应该引起较高度关注。
4、其他商铺
2010-2014年其他火灾起火原因起数统计直方图见图3-4。
在导致其他商铺火灾的诸多原因中,最主要原因是电气原因,平均每年有1688起其他商铺火灾是由电气原因引起,占总起数的46.7%。用火不慎、其他原因也是导致其他商铺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的区域性特征分析
本节以公安部消防局编著出版的《中国消防年鉴》(2011年至2014年共4册)中的统计数据和公安部杭州消防科学研究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以下关于商业火灾的区域特征的分析。
对于地区的划分,采用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的划分。国家“七五”计划首次提出我国经济区域按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或地区的划分方法,东部包括辽、京、冀、津、鲁、苏、沪、闽、浙、粤、桂、琼12个省市区,中部包括蒙、晋、吉、黑、皖、赣、豫、鄂、湘9个省区,西部包括川、黔、颠、藏、陕、甘、青、宁、新、渝10个省市区。
1、起数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起数的地区分布直方图见图4-1。
图4-1显示,火灾起数从东至西呈阶梯状分布,东部最多,平均每年发生19起;中部次之,平均每年发生10起;西部最少,平均每年发生4起。表明东部的情况较中部和西部严重,这归结于东部较中西部经济更发达,物资富集,人口密度和人员流动性大,因此火灾事故相对变得频繁。因此,从全局看看,东部地区更应该对火灾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2、直接损失的统计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分地区分布直方图见图4-2。
图4-2显示,火灾直接损失波动很大,这主要由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较大火灾的性质所决定,也就是说,不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都有损失巨大的事故发生。
3、亡人数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地区分布直方图见图4-3。
图4-3显示,火灾亡人数的特征基本于起数特征相一致,从东至西呈阶梯状分布,东部最多,平均每年死亡79人;中部次之,平均每年死亡36人;西部最少,平均每年死亡12人。表明东部的情况较中部和西部严重,中部较西部严重,这与我们国家自西向东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不无关系。
4、区域特征小结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商业火灾的以下区域特征:
(1)东部火灾发生起数较多,直接损失较大,亡人数较多,应当是火灾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区域;
(2)中部火灾发生起数相对较少,直接损失较小,亡人数较少,火灾形势相对稳定;
(3)西部火灾发生起数相对较少,亡人数较少,但是直接损失比较大,是重、特大火灾的重点防范区域。
五、较大以上商业火灾的季度特征分析
1、起数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起数季度区分布直方图见图5-1。
图5-1显示,火灾起数季度分布表现出的规律是,一季度起数最多,每年平均为8起,四季度次之,每年平均为7.1起,二、三季度起数相对较少,二季度平均为6.8起,三季度平均为4.9起。可见,因天气干燥,一季度和四季度成为火灾的多发季节。
2、直接损失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分地区分布直方图见图5-2。
一季度直接损失每年平均值为4459.2万元,二季度为5692.6万元,三季度为3479.8万元,四季度为4753.2万元。四个季度的商业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都是巨大的。
3、亡人数特征
2010至2014年全国较大及以上商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地区分布直方图见图5-3。
图5-3显示,一季度亡人数相对较多,每年平均值为36.2人,四季度次之,为29.2人,二、三季度较少,二季度为27.6人,三季度为15.6人。
4、季度特征小结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商业火灾的以下季度特征:
(1)一季度火灾发生起数较多,亡人较多,直接损失较大,是火灾预防和控制的重点时段;
(2)二、三季度火灾起数相对较少,亡人较少,直接损失也相对较小。
(3)四季度与一季度相似,火灾发生起数较多,亡人较多,且直接损失较大,也是火灾预防和控制的重点时段。
六、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9类商业场所中,其他商铺、餐饮场所和物资仓储场所场所火灾发生频率较高,物资仓储场所直接损失较大,应当是火灾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招待所、餐饮场所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亡人概率高,是火灾预防和控制以及应急疏散的重点场所。
(2)商场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是电气原因,其次是生产作业原因和用火不慎;其他商铺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是电气原因,其次是用火不慎;餐饮场所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是用火不慎,其次是电气原因;物资仓储场所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是电气原因,其次是生产作业原因和用火不慎。
(3)通过火灾事故数据分析可知,由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所导致的火灾事故起数大约占到火灾事故总起数的三分之一,因此采取相应方法专项排查并治理该类火灾事故隐患,可有效地提升商业安全管理效果。
(4)从地区角度考虑,消防管控的重点应放在东部地区。
(5)从季度角度考虑,消防管控的重点时段是一、四季度。
(6)从整体趋势分析,最近5年商贸行业火灾事故情况整体趋向平稳。2014年火灾事故的起数和直接损失同比处于快速下降趋势。
(7)由于火灾事故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商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继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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