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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中学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房

2016年07月14日

梁平县屏锦中学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房作为储藏室

梁平大队执法人员对聚氨酯泡沫板房进行查封

    为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近日,重庆梁平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梁平县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梁平县屏锦中学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梁平消防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县屏锦镇兴平街42号的重庆市梁平县屏锦中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屏锦中学男生公寓楼前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房作为储藏室。经调查,屏锦中学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共有三栋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就检查情况而言,屏锦中学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房作为储藏室使用,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屏锦中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梁平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屏锦中学男生公寓楼前的聚氨酯泡沫板房实施了临时查封,并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立即整改。

    屏锦中学的校长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向大队上报了《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和《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安全措施》,保证在整改期限内安全的将隐患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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