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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坍塌事故专题分析与预警 (2017年第2期)

2018/4/22 16:27:47 点击数(0) 已有0人评论

一、专题综述
新华社6月2日报道,媒体从湖北省安监局获悉,麻城“3•27”建筑施工较大坍塌事故已有初步调查结果,公安机关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10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已对3名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以此次事故为切入点,再次审视2013年至2017年坍塌事故规律及特征,进行监测分析,发现坍塌事故发生原因复杂多样,人为因素、地质因素、历史因素、环境因素以及意外因素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此,通过数据搜索,直观清晰展现出2013年至2017年与坍塌事故宏观和微观的网络状况,进行专业分析。
二、信息概况
1、信息分布
 2013年至今,全网有关坍塌安全事故有效信息共计72万余篇(含转载)。其中,网络媒体34万余篇,约占比47%;平面媒体7万余篇,约占比10%;微信15万余篇,约占比21%;新浪原创微博8万余篇,约占比11%;论坛5万余篇,约占比7%;博客3万余篇,约占比4%。
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等中央媒体,网易、新浪、腾讯、凤凰等大型门户网站以及各个地方媒体均报道了事故相关信息。坍塌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得到迅速传播。从当前媒体曝光的事故特征来看,坍塌安全事故多发生在建筑施工期间,多由监管不到位,企业和一线工作人员违规作业造成。由此可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数据趋势
 2013年至今,“坍塌安全事故”话题媒体报道走势呈逐年上升态势。
A:2013年受“河北一厂房发生坍塌事故致5死9伤”、“浙江省龙泉市一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事故”影响,媒体关注开始升温。
B:2014年“北京市清华附中工地坍塌致10死4伤”、“广东在建桥梁发生坍塌事故 致11人死亡”受到大量媒体关注,关注度持续升温。
C:2015年“云南文山工地坍塌事故已致7人遇难8人受伤”、“浙江温岭厂房倒塌事故追踪:共致14死33伤”引发社会大众对地方安监工作的激烈讨论,引起媒体对坍塌安全事故的重点关注。
D:2016年受“广东东莞龙门架坍塌事故 致18死33伤”和“江西丰城发电厂致74死事故:施工方承认赶工期”两起事故影响,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等央级媒体以及网易、腾讯、凤凰、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和地方新闻网站均报道或转载了相关信息,事故处在微博热门话题前列。
E:2017年“在建广州第七热力发电厂发生坍塌事故 致9死2伤”、“麻城‘3•27’建筑施工发生较大坍塌事故 致9死6伤”受到广大媒体的关注,媒体针对建筑安全施工问题发表不同观点。
三、传播关注度分析
1、传播热度TOP10排行
 通过对本时段,所有坍塌安全事故数据整理,网络传播热度最高的是“江西丰城发电厂致74死事故”,次之是“广东东莞龙门架坍塌事故 致18死33伤”,再次是“北京市清华附中工地坍塌致 10死4伤”。网络传播热度排名前三的事故主要受高死亡、弱势群体、人为因素等影响,导致媒体关注度较高。
2、传播热度属地情况
 对参与话题讨论的网民言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江西、北京、广东的网民对“坍塌安全事故”话题的关注热度最高,其次是江苏、山东、浙江等地;新疆、西藏等地的网民关注度最低。整体来看,南部地区网民和西部地区网民对坍塌安全事故话题更有兴趣。
四、媒体评论
坍塌安全事故频发,引发媒体热议,部分媒体对此发表评论。
张家口在线发文《“遵义居民楼坍塌事故”何时不再有?》评论称,不能单方面加大建筑企业及个人的处罚、刑罚力度,应严格加大建筑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加大行政职能部门对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同样也应该加大行政职能部门的处罚和刑罚力度。不管建筑行业还是行政职能部门应该执行挂名制度,挂谁名,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因为项目负责人不得不听从企业法人的指挥,而企业法人必须服从行政职能部门的指令,所以只有一条链的责任制度,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新民网发文《坍塌事故连发警示安全意识绝不能松懈》评论称,从建筑坍塌事故看,建筑现场脚手架仍采用传统的钢管脚手架,而此前此类脚手架已发生过多起5人以上死亡的坍塌事故。且不少脚手架钢管日晒雨淋,反复使用,却缺乏有效的强度测试。海外其实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已普及使用更强载荷的门式脚手架,从安全角度出发,地方也不妨早日立法推广,从制度层面为今后城市减灾创造有利条件。
北京晨报发文《湖北麻城“3•27”事故 暴露地方监督不力放任隐患长期存在》评论称,麻城市“3•27”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暴露出多方管理责任,事故单位没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无资质、无人员、无管理的情况下违规违章进行建设;麻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按照职责有效开展监管,放任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导致事故发生。
中国青年报发文《别让每一次坍塌事故都演化成公信危机》评论称,坍塌事故,一般背后都有看得见的人祸,但既然悲剧已经发生了,只要政府应对和处理得当,不一定会演变成让政府狼狈不堪的公信力危机。一方面,责任可能并不在政府,而在违规的司机或黑心的企业;另一方面,即使政府部门有过错,也可以依照程序调查和处理。可每一次坍塌事故,似乎最终都变成了政府公信力的坍塌危机,地方政府被推到了公众议论的对立面,轻易就发酵成负面事件、媒体和公众与地方政府对立的紧张格局。这已经成为突发事件变异的一个规律。
钱江晚报《良心塌了比大楼塌了还可怕》评论称,照理说,商厦发生坍塌事故,当地应立即着手调查,查清事故责任,堵住安全漏洞,安抚受损业主,以及妥善安排善后事宜。做好这些事情,有关部门必须以公众利益为根本,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作为。同时,有关部门要把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进展及时公之于众,让公众知情。这不仅是应对公共事件的标准流程,也是基于执政为民理念以及政府行政公开透明化的内在要求。
但我们从江苏淮安市“地标性建筑”金地商业广场2号楼发生坍塌事故看到的是,由于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有关部门表现出根本没有当一回事的姿态。更有甚者,当地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事故本身的处理上,不是在如何深挖根源吸取教训上,而是盯住网上“负面消息”,还表示“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对付网上“造谣”行为。当地对待安全事故的态度及其行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负责任的公权力部门该做的事。
五、网络情况
1、热词词谱
 从词频分析,与坍塌安全事故相关的主要关联词汇包括:“安全”、“检查”、“宣传”、“责任”、“教训”等词,且绝大部分网民表达了地方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的意愿。
2、关注人群年龄分析
 根据多方数据显示,对坍塌安全事故关注人群年龄层分别为,19岁及以下约占2%;20-29岁约占17%;30岁-39岁约占59%;40-49岁约占13%;50岁及以上约占9%。参与话题讨论的男性网民约占77%,女性网民约占23%;男性网民占比较高,男女比例约为3:1。
3、网民评论
 
从网民讨论的具体内容来看,网民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1.约32.4%的网民对事故遇难者表示惋惜。网民“我自成佛不念经”表示,安全生产大于天,为遇难者默哀!
网民“蒲公英的悲伤”表示,安全第一,希望以后这种事情不要在发生了。
2.约25.5%的网民要求严惩相关责任人。网民“温暖2vki”表示,必须予以重刑,违规处罚成本太低了,导致了更多的玩忽职守。
网民“有态度网友06nbJl”表示,安全生产不容忽视,责任者必须严惩,方能杜绝悲剧的再次上演。
3.约18.7%的网民认为地方监管缺失应负主要责任。网民“幼女控高达”表示,一句话“未批先建”就没有你们责任了,脚手架一时半刻搭建得起来吗,你们主管安全的领导们一天都在茶馆办公室喝茶上网混日子了吧,那么公众的地方施工你们没有去巡视检查到位,这是严重的不作为、渎职行为。
4.约9.9%的网民表示应尽快完善监管制度防止悲剧再次发生。网民“伟强大哥”表示,坍塌事故多数是因为监管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只要管理人员都监管到位,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还是最低的。
5.约6.2%的网民表示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网民“快乐老头”表示,部分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安全保护措施根本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工人甚至处在无任何保护下作业,想不发生安全事故都难。
网民“怒放的生命”表示,真心的劝一句,工地的某些工人被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的时候,千万不要以为都是表面文章小题大做,不要麻痹大意吊儿郎当,安全从小事抓起。
6.约7.3%的网民发表无实质评论内容。
六、分析研判
根据网络监测情况综合分析,提示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坍塌事故多发生在建筑施工期间有关部门应予以重视。通过近年来对坍塌安全事故统计整合来看,建筑施工期间发生的坍塌事故占比较高,究其原因多于地方安全监管缺失有关,希望地方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建筑施工期间的监管力度。
2.坍塌事故分布地域差异较大。由于受到经济因素,环境因素和地质因素等影响,坍塌事故多发生在南部和东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希望此地区的安监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3.事故原因易成为媒体和网民关注焦点。梳理坍塌安全事故原因可以发现,人为因素是占比较高。尤其是重特大坍塌事故发生后,通过中央级媒体大量报道,影响范围极大。在传播过程中,地方监管问题、救援问题、惩罚力度问题均会成为民众和媒体关注焦点。建议地方有关部门能够针对事故成立工作小组,及时发声,正确引导,第一时间做好救援和应对措施。
4.事故后续的责任认定和处罚往往是民众关注的重点。随着事故的调查和裁决,民众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结果较为关注。希望地方有关部门能够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及时解答疑虑,防止次生负面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