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
依法查封
为严密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月7日,内蒙古包头东河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闲云阁饭店违规使用液化气瓶组,使用大量木质装修,经大队全体监督员集体研究后依法对该场所的液化气储瓶间实施了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员在对东河区闲云阁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规使用液化气瓶组,使用大量木质装修,以上火灾隐患不能当场改正,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后果不堪设想,该单位违反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为切实消防火灾隐患,大队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法对闲云阁饭店予以临时查封,并在储瓶间加贴封条,并要求该单位尽快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该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做出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将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尽快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