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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沿街店铺起火致3人死亡

2021/4/14 7:56:07

 328日,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翰墨街与龙源路交叉口东南侧一家干洗店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屋内可见明火 ,消防人员及现场群众搭梯合力营救被困人。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网站414日通报,328日,在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翰墨大街岫凤干洗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导致3人死亡。

门店为啥多,住人为啥屡禁不止?

1)最初的合用场所是工厂。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南方的经济复苏,工厂大量增多,出于生产的需要,在厂房或者仓库里面建设了住人的宿舍,由此“三合一”这个名词应运而生。因为住人,加上分隔措施没有,一旦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就是常事。百度一下可知,1998年,广东省就开始搞“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了。

2)合用场所是房地产开发的沿街门店。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能在家门口享受餐饮、娱乐、买到小百货、理个发……,都是刚需,也是商机。这些小场所,出于经营者的需要,人就住在店里,当然是住在后面或上面,最好的地方是留给客户的。

3)现在,合用场所是住宅、自建房改造。经济模式总是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渗透扩展的,在我国,南风北渐,东风西渐是个规律,从城市到乡镇和农村也是必然,现在镇街村居的沿街农民自建房,有很多已经改造成了店宅合一的模式,因为本来就是住宅,当然里面有人,亡人火灾也在必然增多。

4)上面这些场所,现在各地都有,后两种越来越多。这些场所不管叫几合一,核心就是住人无法禁止。为啥呢,那当然是方便(随时向客户提供服务、随时能起来加班干活)、省钱(省房租、省交通费、省时间)、安全(看店、看厂、防盗、防破坏)。这次禹城蛋糕店火灾,你要是说老板没钱,那不符合常识,他还是为了方便。合用场所的快速发展,总的看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是利大于弊的,对社会是有利的,火灾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在大多数人的意识中,这不过是一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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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火灾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