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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多项“创新”推进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2021年03月10日

 近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今年5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进一步补齐消防安全工作短板,为提升我省城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助推消防事业科学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

《规定》48项条文规定中,多项“创新”是重点:

1.创新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的主要方式,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2.创新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将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治技术支持和整治验收服务、智慧消防建设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创新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数据录入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创新规定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可适当减少值班操作人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效益;

5.创新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在燃气或者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6.创新鼓励在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农家乐(民宿)、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等场所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新型火灾探测报警器、喷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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