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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发展(城市)工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19日

 

各相关单位:

 安全发展(城市)工程自2020年启动以来,得到各地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的积极响应,在“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查找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城市由一系列经济组织组成,各大经济组织的安全发展是“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水平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将开展2021年度安全发展(城市)工程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商(市)场安全发展试点单位 

 商业综合体、CBD商务综合体、类购物中心、百货商场、零售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经营店、电商、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等企业。

 2.商务楼宇安全发展试点单位

    商办综合体、商住综合体、会展综合体、旅游综合体、交通枢纽综合体等企业。

  3.社区安全发展试点示范单位项目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企业。

 4.宾馆酒店安全发展试点单位

   宾馆、酒店等企业。

 5.餐饮服务安全发展试点单位

   酒楼、酒店快餐、社区店、店中店等企业。

 6.其他安全发展试点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企业及涉及民生的公众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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