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安全发展单位”公示

2020年11月10日

经企业自愿申报,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安全发展(城市)示范单位创建与评定基本规范》和《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组织专家组审查,并报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核定,拟授予“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为2020年度“安全发展单位”(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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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度“安全发展单位”名单


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张铁英(兼)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会长
副主任:
    刘宝静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
    杨 君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王鹏翔 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宣传教育部主任
    周鸣放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张巨龙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副总编
示范单位
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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