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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立全新灭火救援行动体系

2020年07月20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计划未来两年在全区范围内新增29个城市消防救援站,在县级以上城市新建7748个市政消火栓,全面建立“全灾种”“大应急”的全新灭火救援行动体系。

《意见》“清单式”量化了2020年至2022年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任务,13条建设任务聚焦解决瓶颈性问题,全面增强城乡抵御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风险的能力。

《意见》提出将加快优化灭火救援车辆结构。到2022年,所有城市消防救援站配备1辆高性能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和1辆重型罐类消防车,辖区高层建筑超过50栋的消防救援站配备1辆举高救援类消防车。同时根据辖区特殊场所火灾和地震、水域、山岳等灾害事故救援实战需求,加快推进装备器材转型升级。到2021年底,中国救援新疆机动专业支队按照“一主一备一训练”配齐专业装备,各地地震专业救援队、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水域救援队全面完成常用装备提档升级。到2022年,城市轨道交通和地下建筑救援队完成装备配备,山岳救援队完成100%装备配备,消防救援站100%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提档升级。

 同时,将“智慧城市”与消防救援挂钩,开展城市消防安全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推动建设集应急救援指挥、火灾风险监测评估等为一体的城市消防安全平台,重点加快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

 根据要求,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火灾风险动态监测、智能评估和预警处置水平有效提高,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有效增强,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有效降低,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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