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 规定:“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按自动退会处理”。下列10家单位因转产、关闭、撤并、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缴纳会费等原因,协会对这部分单位作自动退会处理,现于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自名单公布之日起,退会会员在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自动免除。
2020年7月作自动退会处理的会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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