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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七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

2020/7/3 15:04:49 点击数(0) 已有0人评论

河南洛阳润方特油有限公司“7·14”中毒事故

 2007714日,河南省洛阳市润方特油有限公司员工在清理储罐底部残渣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对罐内气体进行分析检测,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进入储罐作业;救援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山东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爆炸事故

  20157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时发生泄漏着火,引起爆炸,造成2名消防队员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2812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现场无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或因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7·26”常压装置泄漏着火事故

 2015726日,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发生泄漏着火,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外头盖排液口管塞在检修过程中装配错误,导致在高温高压下管塞脱落,约342℃346℃的高温渣油(其自燃点为240℃)瞬间喷出,遇空气自燃,引发火灾。


河北沧州炼油厂“7·31”凝缩油泄漏窒息事故

 1998731日,河北省沧州炼油厂工程公司在检修催化装置凝缩油泵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当时催化装置在进行临时停工维修,施工作业人员在检修前没有按规定检查、复核阀门关闭状态,因凝缩油泵出入口阀门未关闭,物料未倒空排尽,凝缩油喷出,在封闭泵房内形成白色浓雾,导致窒息事故发生。


精细化学品


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事故

  2018712日,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该公司原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2-3-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等,实际生产的却是咪草烟(除草剂)和123-三氮唑(医药中间体)。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恒达科技公司在咪草烟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将无包装标识的氯酸钠当作丁酰胺,补充投入到R301釜中进行脱水操作。在搅拌状态下,丁酰胺-氯酸钠混合物形成具有迅速爆燃能力的爆炸体系,开启蒸汽加热后,丁酰胺-氯酸钠混合物的BAM摩擦及撞击感度随着釜内温度升高而升高,在物料之间、物料与釜内附件和内壁相互撞击、摩擦下,引起釜内的丁酰胺-氯酸钠混合物发生化学爆炸,爆炸导致釜体解体;随釜体解体过程冲出的高温甲苯蒸气,迅速与外部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产生二次爆炸,同时引起车间现场存放的氯酸钠、甲苯与甲醇等物料殉爆殉燃和二车间、三车间着火燃烧,进一步扩大了事故后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山东青州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7·2”油罐爆炸事故

 20007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500立方米油罐爆炸起火,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动火作业时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动火点没有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漏入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管内气体爆炸,进而引发油罐内混合气体爆炸。


江西省九江市之江化工公司“7·2”爆炸事故

  201772日,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之江化工公司一高压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为:该企业涉及胺化反应,反应物料具有燃爆危险性,事故发生时冷却失效,且安全联锁装置被企业违规停用,大量反应热无法通过冷却介质移除,体系温度不断升高;反应产物对硝基苯胺在高温下易发生分解,导致体系温度、压力极速升高造成爆炸。


云南曲靖众一合成化工“7·7”氯苯回收塔爆燃事故

  201477日,云南省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一厂一车间氯苯回收系统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氯苯回收塔塔底AO-导热油换热器内漏,管程高温导热油泄漏进入壳程中与氯苯残液混合,进入氯苯回收塔致塔内温度升高,残液气化压力急剧上升导致氯苯回收塔爆炸和燃烧;二是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温控调节阀,只安装了现场操作的“截止阀”,当回收塔塔底温度、压力出现异常情况并超过工艺参数正常值范围时,“截止阀”不能自动调节和及时调控。


菏泽市郓城县非法化工厂“7·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16713日,位于山东省郓城县黄集乡季垓村西的一家非法化工厂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清理橡胶促进剂(TETD,四乙基硫代过氧化二碳酸二酰胺)残存湿料过程中,1名操作人员在未通风置换、未检测、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反应釜内违规作业;现场其他人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冒险进入反应釜施救,导致3人因二硫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河南洛阳洛染股份有限公司“7·15”爆炸事故

  2009715日,河南省洛染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和萃取作业场所氯苯计量槽挥发出的氯苯蒸气,遇旁边因老化短路的动力线部位火源,引发氯苯蒸气爆燃,氯苯计量槽被引燃,随后发生爆炸,致使水洗釜内成品24-二硝基氯苯发生第一次爆炸,继而引发硝化釜内24-二硝基氯苯发生第二次爆炸。


福建厦门电化厂“7·17”甲苯罐爆炸事故

  1989717日,福建省厦门电化厂糖精车间在进行空苯储罐罐顶焊接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储罐与生产系统连通,焊接前没有按要求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物料流入施焊的储罐引发爆炸。


江苏无锡胡埭精细化工厂“7·26”爆炸事故

 2005726日,江苏省无锡市胡埭精细化工厂在六氯环戊二烯试生产过程中,双环戊二烯裂解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六氯环戊二烯生产过程的裂解反应阶段,由于双环戊二烯裂解器制造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下端的管板与壳体法兰连接的角焊缝开裂,导致裂解器的加热载体-熔盐流入到双环戊二烯裂解釜中。熔盐中含有55%的强氧化剂硝酸钾,与裂解釜中的双环戊二烯等有机物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导致裂解釜爆炸。


江苏射阳盐城氟源化工公司临海分公司“7·28”氯化塔爆炸事故

  2006728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1号厂房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3人重伤,26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


山东瑞星化工集团“7·30”精甲醇计量槽爆炸事故

  1996730日,山东瑞星化工集团公司有机化工厂乌洛托品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5人重伤。事发时,作业工人在对精甲醇计量槽溢流管实施焊接,精甲醇计量槽溢流管与计量槽上部空间相连但没有加盲板,进料管下部的进料阀拆除,使槽内甲醇挥发气体与进料敞口处的空气汇合,形成爆炸混合气体,焊接火花引燃槽内混合气体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