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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2020年06月01日

  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抓部署 明确领导机构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多次强调。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2个专题、9个行业领域专项、4个阶段部署此次行动。32个省级政府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亲自上手、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分别作出指示,常务副省长冯飞多次提出指导意见。

 “提前谋划、防患未然,细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福建省省长唐登杰强调,坚持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强调。

  动员部署中,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32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20个省份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此外,28个省份已成立或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

 拓领域 密切结合实际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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