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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目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虽然接近完成,但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完成目标任务依然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突出做好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筑牢农村消防安全屏障,有效助力2020年全面脱贫,切实防止因火灾致贫返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要抢抓脱贫攻坚机遇,4月底之前,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切实摸清消防工作现状,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整改时限。5月底前,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专题研究一次农村消防工作,按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脱贫攻坚总指挥的要求,重点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村委会和综治、发改、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当地民生工程,作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要加强乡镇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将消防管理责任向乡镇延伸和下沉,依托乡镇政府综治办、安监站等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农村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融入基层执法队伍和管理服务平台。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要发挥贫困地区驻村工作队和扶贫干部作用,督促贫困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在开展常态化防疫、战疫和脱贫工作时,同步抓好农村消防工作,并推动纳入扶贫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要继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对接,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通过出台文件或以会议纪要形式,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二、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要借力国家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要积极协调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市政、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充分考虑贫困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向未摘帽贫困地区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赠送消防器材。通过政府补助、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地方政府明确各方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专项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做到“建管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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