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发展(城市)示范单位创建与评定基本规范

2020年04月07日

《安全发展(城市)示范单位创建与评审基本规范》团体标准,由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和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牵头起草,立项通知为国商消协〔201912号。

 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查通过并正式发布,自201911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商(市)场、宾馆酒店、商务楼宇、小区、餐饮服务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安全发展(城市)工程进入了实施阶段,将对商贸流通企业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和促进商贸流通业安全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安全发展(城市)示范单位创建与评审基本规范》

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张铁英(兼)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会长
副主任:
    刘宝静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
    杨 君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王鹏翔 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宣传教育部主任
    周鸣放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张巨龙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副总编
示范单位
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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