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复评

2020年03月31日

(1)安全发展(城市)单位称号保持期为两年;

(2)企业于称号期满两个月前,向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办公室提出复评申请;

(3)安全发展(城市)工程办公室组织按照标准要求评审;

(4)复评结果公示;

(5)授牌。

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张铁英(兼)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会长
副主任:
    刘宝静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
    杨 君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王鹏翔 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宣传教育部主任
    周鸣放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张巨龙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副总编
示范单位
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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